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合理配置电力资源,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降低我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免收临时接电费用,预计每年可为全省相关企业降低用电成本2亿元以上。
政策执行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6号)标准的50%执行,对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免收临时接电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