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生产安全十条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四、必须严格管控重大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五、必须按照《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六、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七、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八、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十、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篇 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穿戴劳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第三篇 六令、八个必须 动火作业六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