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和销售的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18批次,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 固定式通用灯具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截止2013年4月底,上海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44家,本次实际抽到产品的有16家,另有28家由于停产,仅生产外销产品等原因未抽到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1-2007 《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和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标记;结构(走线槽);内部和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法);内部和外部接线(外部接线截面积);内部和外部接线(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火);插入损耗;电源端子电压和谐波电流限值(所有检验项目均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安全检验项目)。 本次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涉及到标记、防触电、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火)、电源端子电压项目。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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